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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公立)1900年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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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专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肾脏内科、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儿科、老年医学科、烧伤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 电话:0514-8737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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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2026-10-06IP属地 湖南0

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1 就医收费说明

门诊缴费可通过苏北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小程序“门诊充值/门诊缴费”、院内自助挂号缴费机与人工收费窗口办理;住院缴费可在入院服务中心、出入院结算中心及小程序住院充值办理。自助机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江苏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并有序清退门诊预交金,并规范住院预交金收取。

费用与票据:可在各楼层自助综合打印机(门诊一楼大厅西北侧、门诊 2–5 楼南区)扫电子健康卡码或刷健康卡打印门诊病历与电子发票;费用明细与清单查询以小程序及结算窗口出具为准,清单中“个人自理/自付”部分需个人全额负担。退费:门诊未做检查/未取药项目凭发票与申请单到窗口办理。

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

定点属性扬州市(广陵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为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定点机构
职工医保门诊(扬州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职 600 元、退休 500 元(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累计计算);三级医院支付比例在职 60%、退休 70%(一级 70%/80%、二级 65%/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 7000 元、退休 8000 元,并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 50 万元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定点零售药店与诊所、门诊部支付比例 70%、年封顶 1500 元,与医院起付线合并计算。以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当日发布为准
职工医保住院(扬州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800 元(一级 400 元、二级 600 元);起付标准至 50 万元部分,在职支付 86%、退休 90.2%、建国前老工人 93%(一级 92%/94.4%/96%,二级 88%/91.6%/94%)。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起付 1500 元、支付 8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起付 1500 元(按次、不累加)、支付 70%。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一个医保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 万元
居民医保门诊(扬州市)普通门诊统筹主要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合规费用 800 元以内报销 50%(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封顶线 900 元)。门诊慢性病:合规费用 500 元(高血压、糖尿病 200 元)以上部分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 65%–75% 不等,封顶线按病种分 3000 元/5000 元。门诊特殊病:年度限额内甲类传染病报销 100%、腹膜透析 95%、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70%、其他病种或治疗方式 90%(据 2025 年扬州市居民医保缴费宣传口径,以扬州市医保局当日发布为准)
居民医保住院(扬州市)城市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 900 元(首诊基层与一级 300 元、二级 600 元;转市外统一 1200 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基础报销比例三级 55%(首诊基层首次 90%、二次及以上 80%,一级 75%,二级 65%);按规定逐级转诊提高 5 个百分点,即三级 60%;未按规定转诊越级住院降低 10 个百分点,即三级 45%。异地转诊到扬州市外三级为 50%,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到市外三级为 35%。起付标准在基层首诊与逐级转诊情况下可差额/累加计算(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答复及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公开文件)
封顶与目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 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23 万元(据扬州市医保局 2025 年人大建议答复口径;另有 2025 年缴费宣传口径为 30 万元,属多源矛盾,以官方当日发布为准)。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与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分甲/乙/丙类管理
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实际以扬州市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

3 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扬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扬州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
备案类型与时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长期有效(与提交材料有效期一致),一般 6 个月内不得取消;异地转诊人员:须由扬州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诊断并出具转外就诊意见、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登记,备案有效期按参保地规定执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志即可直接结算;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承诺制申请、无需证明材料。具体有效期扬州市口径官方未统一披露,以参保地经办机构当日规定为准
直接结算与未备案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院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就医地管理。未备案原则上不享受直接结算,可先自费后回参保地申请零星报销;且按扬州市口径,未按规定转诊/备案的报销比例将明显下降(职工 82%→70%,居民降低 20 个百分点)

4 大病医保适配

大病保险(居民)起付标准 1.5 万元(据扬州市医保局 2025 年人大建议答复),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起付线至 15 万元报销 60%,15 万元以上报销 65%(其中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患者 15 万元以上为 70%)。另有 2025 年扬州市居民医保缴费宣传口径为:起付 1.6 万元、封顶 50 万元,1.6 万–8 万元报 60%、8 万–15 万元报 70%、15 万–50 万元报 80%,困难居民起付降为 8000 元、各段提高 10 个百分点——两口径存在差异,以扬州市医保局当日发布为准
大病保险(职工)扬州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 万元,超出部分按规定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继续支付;具体起付标准与分段支付比例扬州市现行官方口径未统一披露,以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当日发布为准
门诊慢特病2022 年 10 月扬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基本医保门特病种保障范围扩大到 11 类 23 个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以慢性肾功能衰竭门特血液透析为例: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的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无肝素血液透析可纳入基本医保 157 次(血液灌流累计不超过 12 次);职工医保血液透析每次 400 元、个人自付 30 元,血液透析滤过每次 650 元、个人自付 100 元;居民医保血液透析等相关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70%(据扬州市医保局 2025 年公开答复)
医疗救助参保困难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 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相应提高 5 个百分点;并享受医疗救助,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不低于 80% 的比例给予救助;医保经办系统标注身份标识,实行“一站式”结算(据扬州市医保局 2025 年公开答复)

5 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本地参保办理入院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门诊一楼大厅入院服务中心完成床位与医保审核;出院时在出入院结算中心办理,系统自动完成基本医保 + 大病保险 + 医疗救助 + 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异地备案入院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 或“扬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居住/转诊/临时外出/急诊视同);出院时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目录与待遇政策
所需材料(零星报销)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住院收费票据(纸质发票需医院盖章)、门诊病历与检查检验报告、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
自费告知使用医保目录外项目、乙类项目先行自付部分、超限额特殊医用材料、丙类项目及特需服务,医院须事先告知并由患者/家属签字;费用清单“个人自理/自付”栏为个人全额负担部分
结算时限江苏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实现出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结算(优于国家“3 个工作日”要求),全省 2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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